或迫使该国非自愿地采取或不采取行动的程度

Transform business strategies with advanced india database management solutions.
Post Reply
pappu6327
Posts: 250
Joined: Thu Dec 26, 2024 5:59 am

或迫使该国非自愿地采取或不采取行动的程度

Post by pappu6327 »

国的行为不一定需要达到完全剥夺外国选择自由的程度,,才构成胁迫(第 32 段)。

尽管《共同政策框架》没有详细说明什么构成对国家意志的“限制”,并解释说,胁迫的概念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审议”(第 32 段),但其对胁迫的定义显然低于剥夺选择权的门槛。《共同政策框架》还主张对胁迫进行更广泛的定义,指出具有胁迫性的是政策而不是行动(第 31 段),重要的是政策的目的而不是政策的成功(第 32 段)。

这一对胁迫的扩展定义使 CAP 的立场更接近上述“控制自由”方法。例如,如果一个国家控制了另一个国家的决策过程,它就限制了另一个国家的意愿,从而实施了胁迫。对于 CAP 而言,在网络空间使用 ICT 影响外国行为是否构成胁迫,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第 31 段)。事实证明,影响行动本身并不具有胁迫性,但如果它们相当于对另一个国家的意愿进行限制,例如通过控制选举过程,则可能具有胁迫性。

同样,鉴于非洲国家坚决支持国家主权平等和不干涉内政的原则,CAP对不干涉原则的广泛解释也就不足为奇了。

不使用武力原则

CAP 承认《联合国宪章》和习惯法中规范使用武力的国际法律 希腊 WhatsApp 号码 规则适用于网络空间(第 39 段)。

人们普遍认为,不使用武力的原则适用于武装力量,无论使用何种手段。正如国际法院在其《核武器咨询意见》中所解释的那样,该原则适用于“任何使用武力的行为,无论使用何种武器”(《核武器》,第 39 段)。CAP 同意这一观点,并用其措辞表示,该原则涵盖“网络行动”(第 39 段)。CAP 还采用了基于效果的方法来处理武力使用问题,它表示:

如果网络行动的规模和影响与禁令所涵盖的常规暴力行为相当,则该行动将属于禁止使用武力的范围。具体而言,如果网络行动预计会造成物理损害、伤害或死亡,且与禁令所涵盖的行为的武力使用相当,则根据其规模和影响,该行动将构成使用武力(第 39 段)。

目前,尚不清楚是否可以将不使用武力原则扩大到涵盖那些不会造成人员伤亡或有形财产损失,但会使支持关键国家基础设施的计算机网络和系统瘫痪的网络行动。一些国家一直不愿(巴西,第 19 页;丹麦,第 6 页)甚至不愿意(以色列,2020 年,第 399 页)将不使用武力原则扩大到造成物理损害的网络行动之外。据推测,这种做法是出于这样的信念:这些类型的网络行动更适合受其他国际法规则的制约,例如领土主权和不干涉原则(Buchan,2012 年)。
Post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