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趣的是,在战争法领域,各国 目前 似乎更愿意纳入新的保护维度,即接受对一系列社会进程(经济、金融、文化)的非物质影响,将其视为主权、不干预或使用武力等概念的范畴。例如,以色列在最近的官方声明中承认“可能还有空间进一步审查未造成物理损害的行动是否也构成使用武力”,同时在战争法领域采取了更为严格的立场。考虑到和平与战争之间的传统区别在网络空间中不断消失,这两个维度似乎都需要类似的保护。值得注意的是,当代关于网络环境中主权或不干预原则的讨论似乎越来越以保护为导向,即它们侧重于保护特定资产(例如关键基础设施、医疗设施),而不是更传统的保留领域和主权特权的界定,这种话语转变让人想起了国际人道法保护辩论。因此,在最近关于与 Covid-19 相关的网络对卫生部门的干扰的辩论中,有趣的是,国际人道法传统的保护重点是医院保护,这为当代在战争法层面上的规范澄清尝试提供了参考。
它们并不相互排斥。一种是遵循红十字国际 印度 WhatsApp 号码 委员会的方法,对指导现有法律体系的“攻击”或“比例原则”等概念进行广泛而动态的解释。这一重要进程目前正在进行中。即将出版的《塔林手册 3.0》可能会为这些讨论和反复的规范澄清工作提供额外的推动力。尽管如此,我们仍然担心,尽管进行了所有这些值得欢迎的努力,但最终仍可能存在太多的解释模糊性,尤其是考虑到各国和专家目前对这一问题的立场存在多大分歧。第二种可能性是制定和推广武装冲突期间国家在网络空间行为的准法律原则或原法律原则,以保护社会,各国可以自愿同意并遵守这些原则。可以设想,此类非约束性规范可以成为现有的关于国家在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方面负责任的行为的规范寻找和制定进程的一部分,例如联合国政府专家组和联合国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框架,类似于 2015 年政府专家组报告第 13 段中提出的建议。第三种但至少在目前看来不切实际的雄心勃勃的方法是建议制定一项新规则。大致遵循《第一附加议定书》第 54 条的例子,此类规则旨在保护社会运转所必需的核心社会过程和功能。除了这种方法不可避免地会引起所有艰难的划线和门槛讨论之外,它可能还会涉及对国际人道法保护范围的重新概念化,其中包括对社会(及其过程)本身的保护。我们之所以说“可以说”,是因为对现有“平民”概念的广义解释可能已经包含了这里列出的社会进程和功能,也就是说,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存在一个“后门”来满足这些新的保护需求。然而,我们认为,为了有意义地扩大国际人道法传统上对物体、动能战争和物理破坏的狭隘关注,需要更明确地承认日益数字化的社会的保护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