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从共有人之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财产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看来,如果在分割财产时婚姻没有解除,那么诉讼时效就不适用。
如果在配偶一方死亡时,他们的婚姻关系解除,则该期限为3年,从配偶一方得知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时开始计算(例如,从其得知/可能得知另一方配偶转让共同财产或对此类财产采取其他行动之日起)。也就是说,这一期限不是从婚姻解除之日起开始计算,无论婚姻何时解除。
在这方面,
法院在2024年8月28日第478/1133/23号案件(诉讼编号61-8953св24)的裁决中指出“……因此,上诉法院在推翻一审法院的判决并分割有争议的房屋时认为,原告是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因为他是在2023年7月才得知他的财产权受到侵犯,当时被告向他提起诉讼,承认他已丧失使用住宅的权利,因此诉讼时效从此时开始计算。
离婚后提起财产分割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诉讼时效从共有人之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财产权利被 印度尼西亚电话号码库 侵犯之日起计算。
因此,诉讼时效的起止时间,与利害关系人有权提起诉讼的时间,即与利害关系人有机会通过法院行使权利的时间相一致。”
最高法院在 2024 年 7 月 19 日第 756/5792/23 号案件(诉讼编号 61-8413св24)的决议中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
举个例子也是合适的。
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于2017年解除,夫妻双方在财产分割方面不存在争议。所有财产的所有权均登记在配偶一方名下。
2022 年 6 月,其中一位配偶得知另一方已于 2020 年将其共同财产出售给第三方。
在这种情况下,3 年诉讼时效从配偶一方得知/应该得知其共同财产被出售的那一刻开始计算, 即 2022 年 6 月。
因此,考虑到诉讼时效为3年,表示分割共同财产意愿的另一方配偶可以在2025年6月(含)之前向法院提出此类请求(不考虑他或她可以证明他或她因正当理由错过了这一期限。